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前附表二 招 标 公 告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合同 九、 工程结算方式 第二章 合 同 一、 协议书格式 二、 通用条款 三、 专用条款 四、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六、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 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 工程名称 丽水市长虹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寿尔福路至开发路段 招标联系人 胡军、郭玲玲 电 话 2129802 2139703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代
安全文明施工费办理须知 一、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项目安全条件备案手续前将 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次性存入第三方监管帐户,存入时应在单 据摘要栏或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采取分阶段申领拔付的方式管理。 (一)工程安全条件备案后,施工单位可提出申请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经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条 件进行审查并符合要求后,报监督机构拨付。 (二)当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施工单位可 提出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40﹪,经监理单位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检查,达到安全 标准化合格标准后,报监督机构拨付。未达到的责令限期整 改,合格后再申请使用。 (三)当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可提出申 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10﹪,经监理单位核实监督机 构施工安全总体评价结论后,报监督机构拨付。 (四)整改后仍达不到 《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