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晋建标字 [2009]393 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确保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合理确定价格, 我厅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确保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合理确 定价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在下列活动中管理和使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适用本办法。 (一)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的编制; (二)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竣工结算的编制; (三)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