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 关于规范和加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 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省经济建设发展迅速,铁路、公路、机场、 水库、工业园区、大学校区及石油、天然气、煤炭能源开发 等大型建设工程日益增加,项目建设规模和速度都大大超过 以往,许多考古新发现都是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基本建设 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必 须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更加凸显其重要作用,做好配合基 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省 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同时,在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 问题。有的建设工程不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不经文物部门考 古勘探就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文物隐匿不 报,擅自处理,使地下文物受到损坏;同时,考古勘探单位 执行《文物保护法》不力,缺乏与建设单位相互合作、相互 发展的和谐理念,有些已成为经济发展、基本建设的矛盾焦
甘肃省文物局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审核管理办法 (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 签证及工程结算的 管理和监督,依据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结合省文物局工程管理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省文物局安排下达 30万元以上专项 资金的文物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 第三条 工程变更是施工图图示内容的调整,是对施工图的进 一步完善。施工管理中应加强设计内容的论证,坚持和强化开工前 的图纸审核、招标答疑、图纸交底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工程变更 次数,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变更量。 第四条 工程签证是基于设计及变更以外,在工程施工前不可 预见的施工事实记录和核定,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 工程结算审核包括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审查、建 设单位核查以及省文物局计划财务部门审核和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 构审计。省文物局计划财务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