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5.01.19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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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志们: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3 号)已经省政府 2008年第 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08年 4月 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该《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填补了我省 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空白。 它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健全市场竞争机制的需要, 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 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 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切 实抓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一、深刻认识和理解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㈠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的颁布,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 观,健全市场竞争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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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 (2012)16 号 关于开展江苏省 2012 年至 2013 年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造价管理处 (站 ): 根据住建部第 150 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 2012 年至 2013 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 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 [2011]030 号)的规定,现将我省 2012 年至 2013 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 2012 年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均需参加 2012 年至 2013 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2012 年至 2013 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培训相 结合的式进行。以网络教育为主,集中面授为辅。 1、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五个市全部造价师;徐州、连云 港、淮安、盐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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