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文光路北延市政工程 河北路至喀什路段 (水稳料摊铺)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新疆翔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单位:新疆翔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 9月 15 日 工程 名称 乌市文光路北延市政工程 (河北路至喀什路段) 施工 部位 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摊铺 交底对象:水稳层摊铺作业队 交底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 材料准备 1、水泥 现场摊铺用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为6个小时以上,应选用32.5R硅酸盐水泥; 2、砂砾 主干道摊铺用砂砾压碎值应不大于30%,辅道和非机动车道应不大于35%, 砂砾中有机质含量不应超过2%,硫酸盐含量超过0.25%的砂砾料严禁使用; 3、用于主干道的砂砾集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1.5mm,用于非机动车道的砂砾集料最大粒径 不得超过37.5mm,集料中应少含或不含塑性指数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