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ortable chemical foam Fire extinguishers UDC 614.84:621 642.1 GB 4400--84 目录 1 型式、规格 2 技术要求 3 试验方法 4 检验规则 5 标志、包装 6 维修、保养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1 型式、规格 1.1型式 该种灭火器是泡沫型化学反应式。 灭火器按使用场合的不同分为二种: a.普通型; b.舟车型。 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 GN 11--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 定。 标记示例: 1.2 规格 灭火器的规格按充装的灭火剂量划分。系列规格分为 6升、 9升二种。 1.3基本参数 1.3.1灭火器在 20±25℃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注:有效喷射距离指灭火器喷嘴顶端至灭火剂 散落最集中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