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2005 1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2 总平面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居室 4..3 辅助用房 4.4 层高和净高 4.5 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4.6 门窗和阳台 5 室内环境 5.1 自然通风和采光 5.2 隔声 5.3 节能 6 建筑设备 6.1 给水排水 6.2 暖通和空调 6.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2 1 总则 1.0.1 为使宿舍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1 为了适应全国机关、科研单位、工矿企业、学校宿舍建筑的发展和保证宿 舍建筑设计基本质量,于 1987 年编制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87,经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执行至今已有 18年,在提高和保证宿舍设计质量方面无 疑起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
1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来源:景观水利网 作者: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 2007-11-07 1总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 第 1.0.3 条 宿舍建筑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的方针政策和面积定额。 第 1.0.4 条 宿舍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 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2基地和总平面 第 2.0.1 条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通风良好,场地干燥,便于排水的地段;应避免噪声和各 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第 2.0.2 条 宿舍应接近生活服务设施,如食堂、小卖部、文娱活动室、浴室、开水间等,其距离不 宜超过 250m。 第 2.0.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