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史村小学 线路改造、疏散标志安装等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龙阳镇史村小学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 议。 一、 工作内容 1、楼道、楼梯内安装应急灯。 2、楼梯口、教学楼楼道内安装疏散标志,悬挂通电疏 散标志。 3、在学校大门口、教学楼前后、餐厅门口安装夜晚户 外照明灯等。 4、更换学校主线路。 二、 工程承包方式和价格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结果以实际验收测量清单为 准。 三、 合同工期 2018年 4月 4 日—— 2018年 4月 8 日 四、 工程做法及质量要求 1、( 1)在每个楼梯内或楼道口,在指定位置安装应急灯和 安全出口标志。 (2)安装时线路必须铺设线管,用卡扣固定,接口必须用 防水胶布隔离,不能出现裸线;标志固定牢固,不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 设置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 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 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3.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本标 准另有规定者除外),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 门、窗扇上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 5s 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志 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3.1.5 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置。 3.1.6 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 蓄 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