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玉树县过渡安置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河道清理。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工程内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 益,就该项工程施工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河道清理机外运 二、施工周期 本工程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为河道全 部清理完成为止。 三、工程量与计价 1、工程量为 至 约 公里所有河道淤泥,拆除的混泥土和浆砌块石及河道内水 草、垃圾、伏冰等杂物,实际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 认的工程量为准。 2、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河道清理工程按时计件,参照 玉树地区市场价项目单价为 元 /小时。 四、工程预付款、进度: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本项目工期较短,完工后尽快安排审 计验收,审计验收结束后 1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资金。 五、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甲供材料、设备:无。 2、乙供材料、
1 / 3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清理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收入及砂石 资源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法规类别】 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渝水河 [2010]10 号 【发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0.03.04 【实施日期】 2010.03.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清理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收入及砂石资源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渝水河〔 2010〕10 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河道管理站: 为全面了解我市河道砂石资源费及拍卖收益的收支情况,确保全额用于水利建设,根 据 2010年全市水利(水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对全市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收 入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通过拍卖而通过招投标或直接许可征收的砂石资源 费的收支情况,也一同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