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年承担过 2项造价 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 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 人员不少于 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 于 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以下由河姆渡设计提供 一、总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 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 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安全防范系 统工程; 4、通信系统工程; 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 6、智能卡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 工程; 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 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 11、 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 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 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 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 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