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 甲方: 青海力盟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 减少装修管理纠纷,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 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 37号力盟商业巷步行 街_____巷_____号楼_____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 需向青海力盟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 务部缴纳装修押金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装修完成 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 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 10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
甲方(物业公司) XxxxXxxXxxxxXX 乙方(业主 /租户): 丙方(装修单位): 依据建设部 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 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 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 XXXxxxxxx 号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 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和丙方房屋室内装饰装 修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如乙方对室内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应依据消防局审定的 设计方案进行监督。 2、甲方应当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 的部位、注意事项告知乙、丙方,确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3、甲方在乙方、丙方装修期间, 负责协调施工中用电、 用水和动火事宜(如 属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水电费用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