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1997 年 6 月 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市政府令第 175 号已作部分修改) 为提高建设工程的工效, 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 改善市容市貌, 确保建设工程的质 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办法, 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一切 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的工效 ,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 ,改善市容市貌 ,确保建设工程 的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一切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 位和个人。 第三条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商品混凝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商品混 凝土在本市的推广和应用 ; (二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