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邓光达 近年来,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 (场)的产权归属颇具争议, 不断衍生出各种形式的社 会问题和矛盾。 房地产开发商、 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就在有关停车位的买卖、 租赁、 使用、收费的纷争凸现,各方利害关系当事人各执一端,众说纷纭。官员、专家、学者对此 类问题亦见解不一, 似是而非, 令人困惑。 笔者试图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 分析 和研究有关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的特征、 商品房住宅小区房地产权的产权登记等过程, 探讨和 研究深圳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一、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 房地产权的法 律规定和特征 在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房地产 的法律规范构成了现行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房地产的法律制度涵盖了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 权、房地产开发和转让、 房地产行政管理五大方面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首先,要了解在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我国建筑规范中对车库、 停车场设计标准规定 得比较复杂,并分为四个等级, 并没有规定所谓“标准车位尺寸” ,而是规定了相应最低 满足的尺寸 ,如车长不大于 6 米及车宽不大于 1.8 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 0.5 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 0.5 米;车长大于 6 米不大于 8 米,车宽大于 1.8 米不大于 2.2 米的话,车与车之间间距不小于 0.7 米等。回车路段的相应规范是满足一辆车 一次性回转的需要,这实际上为不同类型的停车场提供了不同的尺寸松动。 因此对于一般 以停小型车为主的停车场来讲,车位尺寸多采用 2.5~2.7 × 5~6 米的尺寸(象奔驰 S 系、宝 马 7 系等豪华车车长都超过 5 米),而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 3.5 米,双车道不少于 5 米,现在的停车场为安全起见或者可以停中大型车辆,多设置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