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期限长,其间发生情势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较普遍合同大,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有助于化解房地产市场不正常风险,矫正合同双方利益的非自愿失衡,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情势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点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详加探析。
商品房部分预售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字体:正常 放大 事 件 某开发商取得了二年期在建工程出让土地使用证。 两年后,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申请, 要求延长土地使用证期限, 并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 审查中发现,该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已经部分预售。 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上级请示,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辨 析 该事件在实践中较具代表性。 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开发商颁发二年期在建工 程出让土地使用证即是不恰当的做法, 而且该事件不能简单考虑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 记了事。其中涉及的问题较多。 一、开发商合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案例中,因资金或其他种种原因为开发商特别发放二年期在建工程出让土地使用证的 做法是不合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