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暂行)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 (以下称“房产
商品房部分预售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字体:正常 放大 事 件 某开发商取得了二年期在建工程出让土地使用证。 两年后,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申请, 要求延长土地使用证期限, 并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 审查中发现,该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已经部分预售。 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上级请示,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辨 析 该事件在实践中较具代表性。 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开发商颁发二年期在建工 程出让土地使用证即是不恰当的做法, 而且该事件不能简单考虑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 记了事。其中涉及的问题较多。 一、开发商合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案例中,因资金或其他种种原因为开发商特别发放二年期在建工程出让土地使用证的 做法是不合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四 条、第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