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竣工验收全流程详解(转)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 备案部门提供规划 、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的,购房人可由 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看到备案 表的正本,并检 查上面是否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 是国家强制性 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 工备案表》,因 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 绝交接,由此产 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 方面存在重大
监理竣工验收程序、评估和内容 建设部发布的建建 [2000]142 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及建设部令第 78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已颁布执行一年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 验制改革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 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 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 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 有些监理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 ,不清楚监理单位要做 的工作以及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所以,本文对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及质量 评估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及总结。可供同行参考。 1、竣工验收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