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精装修交付法律风险研究 作者: VK集团法务室 张春丽 当今精装修已成为商品房建设的的必然趋势。 在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 毛坯房已基本被淘 汰。2002年 7月 18日,我国建设部下发了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 (以下简称《导 则》),明确房地产市场要逐步取消毛坯房, 提供全装修房。 深圳市政府也明确提出 2010年全 市实现一手房 100%精装修的要求。 集中采购和管理、避免再装修浪费,是精装修的明显优势。但精装修增加了装修工序和设备 部品,出现质量缺陷的机率大大提高, 由此引发更多的质量争议。 如何分析和解决这些争议, 进而从源头上预防精装修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本文试图达到的目的。 一、精装修房屋的定义、质量缺陷及其判断标准 (一)精装修房屋定义 《导则》对精装修的定义为“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 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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