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地点、情况 1, 该出租房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道时尚家园(正祥家园)7号楼03店面 2, 该房屋为基本装修,设施为:阁楼,卫生间,铝合金拉门,简易厨房、大理石地砖地面,墙面为水泥漆粉刷。 3,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1.6平方米。 4,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为1年,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2,承租方承诺该房仅作为 使用。 3,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如要继续承租,则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房主,重新签定合同。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