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甲 方 (业主): 乙 方(装修公司)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 ,对张家口市经开区京润现代城六号院小 区 7号楼 2单元 18层 1803室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 , 承担本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材料环保责任。 质量保修和材料环保范围包括有防水、 防渗漏要求的卫生间、 屋内喷漆(门 和墙面)、瓷砖铺设、房屋吊顶、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所有项 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 理办法》第 110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 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 修如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