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室内装修施 工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为了加快工程建设进 度,现就合同中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以资信守。 一.原室内装修施工工程合同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第 1)项约定:主 要装饰材料由甲方招标确定供货价格及供货单位,并由甲、乙方 按照中标条件与供货单位签订三方供货合同 (甲方作为见证方)。 招标材料包括以下几类:⑴石材(异形石材含加工费)⑵墙地砖 ⑶墙纸 ⑷地毯 ⑸开关、插座 ⑹卫生洁具 ⑺淋浴房(隔断) ⑻ 筒灯类 ⑼五金门锁 ⑽卫浴五金 ⑾客房门。 (一)根据不同材料,现对各材料的供应方式调整明确如下: 1.石材类与淋浴房(隔断)的供应现调整为:原则上在中标单位中 采购,如果有难度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自行采购 (淋浴房 的五金件应按样板间的品牌采购) ,但进场前必须经甲方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