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预制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水泥预制件预制任务,经甲、乙 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水泥预制件委托给乙方加工。具 体协商条款如下: 一、预制件名称、规格、数量 空礞砖: 150#砼预制,规格 40×20×20cm 空心率 30%, 空心规格为( 12×11×18cm)× 2,预制数量: 1900000 块 左右。 以上所需砼用中沙、碎石直径 1.5cm 以下的硬质碎石, 其他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点操作。 (技术要点操作附后) 二、检测、交货、确认数量方法及时间 1、检测方法: 先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员、技术人员在场 按技术要求和砼配比方制作预制样品砖、样品“ U”型槽和 同料试块,氧化到 28 天时,一起交县质监站技术人员测定 样品预制件的标号,由质监站出示书面报告,以此报告数据 作为检测承制的预制件的依据。检测产品标号均值要达到样 品标号指标的 95%,产品尺寸大小误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