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设计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室内 装饰设计,并同意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项目地址: 金华 市 婺城 区 后丰路 68号。 二.项目建筑面积: 870 平米 。 三.设计范围:按原建筑结构。 四.设计内容:室内装饰设计 1、装饰部分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及所要装饰部分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顶面布 置图、家具布置图、地面布置图等施工图纸。 2、按装饰要求提供 3 张效果图。 3、所有图纸须确保做法清楚,详实,能方便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外观及隐蔽工程施工并 按图纸材质要求进行材料采购。 五.设计要求及设计时间: 1、根据甲方所协商的设计风格、设计量以及内容要求设计时间是 天即 年 月 日 前提供设计方案。 六.室内装饰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本项目的设计费为 48 元 /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