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标准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校准记录表 校准单位: 仪器编号: 校准编号: 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数据 结果 外观 应有铭牌、制造厂编号 出厂编号及合格证 试杆滑动部分 能靠自重自由下落、不 得有紧涩和旷动 滑动部分总重量 300±1g 滑动部分行程 70-2㎜ 稠度 测定杆 长度 50±1㎜ 直径 Φ10±0.05㎜ 凝结时间 初凝针 长度 50±1㎜ 直径 Φ1.13±0.05㎜ 凝结时间 初凝针 长度 30±1㎜ 直径 Φ1.13±0.05㎜ 试 模 深度 40±0.2 ㎜ 顶内径 Φ65±0.03㎜ 底内径 Φ75±0.03㎜ 结 论 复核人: 校准人: 校准日期: 年 月 日
1 / 2 水泥标准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操作 规程 一、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 (1)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好的净浆装入锥模内,用小刀插捣,振动数次 后,刮去多余净浆,抹平后迅速放到试锥下面固定位置上。 将试锥降于净浆表面拧紧螺丝处,然后突然放松,让试锥自由沉入净浆 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整个操作应在搅拌后 1.5min 内完成。 (2)用调整水量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 28±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 净浆。其拌和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 P),按水泥质量的百分比计。 如下沉深度超出范围,须另称试样,调整水量,重新试验,直至达到 28±2mm 时为止。 (3)用不变水量法测定时,根据测得的试锥下沉深度 S(mm),按式( 3. 2.5)(或仪器上对应标尺)计算得到标准稠度用水量 P(%):P=33.4-0.185S (3.2.5) 当试锥下沉深度小于 13mm时,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