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房屋腾退安置办法 及补充规定 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腾退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 1 目 录 1.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房屋腾退安置办法 ⋯⋯⋯⋯⋯⋯⋯⋯⋯⋯⋯⋯⋯⋯⋯⋯⋯⋯⋯ 2 2.关于《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房屋腾退安 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之一)⋯⋯⋯⋯⋯⋯14 3.关于《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房屋腾退安 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之二)⋯⋯⋯⋯⋯⋯16 2 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房屋腾退安置办法 (2003年 1月 7 日平房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 设,改善农(居)民居住条件,彻底改变平房 乡整体环境,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北京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的意见》(京政发[ 2000]12 号)和《关于加 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暂行办法》(京政办 发[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