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02局部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84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849号)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局部修订 的条文,自 2011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 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钢筋对混凝
钢筋的规格用 公称直径(也称计算直径,旧标准曾叫型号) 的毫米数表示。公称 直径与钢筋直径(即钢筋基圆直径 +横肋高度)不相等,它等于公称横截面相等 的光圆钢筋的直径。在实际工作中,钢筋的公称直径可以这样来判定 :直径 30mm 以下的钢筋,将其内径取为整数,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为 11.5mm 的钢筋, 其公称直径为 12mm;直径 30mm 以上的钢筋,将其内径取为整数后再加 1,即 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国 38.7mm 的钢筋,其公称直径为 38.7→39+1=40(mm); 如果内径就是整数,直接加 1 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为 31.0mm 的钢筋,其 公称直径为 32mm。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表面形状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 6mm~50mm,推荐的钢 筋公称直径为 6、8、10、12、16、20、25、32、40 和 50mm. 从下面的表中可以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