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SPD浪涌保护器一级防雷与二级防雷的区别 分级防护 由于雷击的能量是非常巨大的,需要通过分级泄放的方法,将雷击能量逐 步泄放到大地。第一级防雷器可以对于直接雷击电流进行泄放,或者当电源传 输线路遭受直接雷击时传导的巨大能量进行泄放,对于有可能发生直接雷击的 地方,必须进行 CLASS—I的防雷。 第二级防雷器是针对前级防雷器的残余电压以及区内感应雷击的防护设 备,对于前级发生较大雷击能量吸收时,仍有一部分对设备或第三级防雷器而 言是相当巨大的能量会传导过来,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吸收。同时,经过 第一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 LEMP,当线路足够长感应 雷的能量就变得足够大,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对雷击能量实施泄放。 第三级防雷器是对 LEMP和通过第二级防雷器的残余雷击能量进行保护。 1、第一级保护 目的是防止浪涌电压直接从 LPZ0区传导进入 LPZ1区,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中有如下规定: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 ; 2)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 3)中断供电将破坏有重大影响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在一级负荷中, 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 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 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 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合秩序混乱。 一类负荷,短时停电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迫使生产活动停顿的负荷 二类负荷,允许短时停电,但是停电时间过长会损坏设备或影响生产的负荷 三类负荷,长时间停运亦无影响的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