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11—2000 前 言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从1984年开始,逐步转为全面推行,已历经十五年了,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为,原国家能源部和电力工业部先后发布了《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1998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更加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地位及其重要性。 本标准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5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技综[1995]15号文)的安排制定。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进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