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通知 作者: ly 建筑定额来源: 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9-10-27 关于上报我省建设工程人工费管理 造计函〔 2006〕22号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根据贵司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人工费管理调查工作的要求,现将我省在人工 费的管理、标准及发布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情况予以函报。 1 、我省近年来的人工费的管理一直实行的是由省站统一发布管理。 并依据 国家工资政策的变化做相应的测算调整。 人工费标准分两种: 省会城市略高, 其 它各市均为统一标准。 虽然人工工资根据市场行情做了适时调整, 但与市场仍有 一定差距,这也是导致施工企业人工费亏损的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我 站拟从 2006年第三季度起,逐步建立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标准的测定与发布 制度,并不同工种、岗位,每季度在“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工程造价》期 刊上发布一次建筑市场人工工
工程人工费施工合同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双方利益, 明确双方的职责,约 束双方的行为, 相互紧密配合, 保质保量完成商定的分项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制 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及附楼装饰工程 2:施工工种: 乳胶漆、木制水性涂料工程 3:工程地点: 龙川路 4:工程承包范围: 1: 1-3 层的墙面、天花涂料工程 2: 墙壁纸、金漆、金箔漆 除外 5:工程总价: 以工程结 算单为准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 2008 年 07 月 10 日开工,至 2008 年 08 月 15 日 竣工交付使用。(按项目部 施工进度表实施) 第三条:工程付款:结算方式及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 乙方进驻工地施工 10 天后,甲方支付部分工人生活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 展。支付金额由甲方按乙方每人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