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辑修改 - 项目管理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为加强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规范工序质量行为, 提高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即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必须自 检;自检合格后与下一道工序班组进行交接检;交接检完成后,由专 职质检员进行专职检。 自检包含预检及隐蔽预检, 应作检查记录和检 查结论。交接检应有接收班组的检查意见和接收意见。 专职检形成质 量检查记录和相应验收批资料。通过“三检”控制“三工序”即监督上工 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 二、“三工序”和“三检制”质量活动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验收规范 和技术标准进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每道工序完成 后 ,班组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和质量整改 ,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 每一个分 项工程完成后应在班组自检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组织班组长和施工 员对该分项进行质量检
施工现场三检制度 ㈠ 三检制度所要注意的事项 1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部位应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 检。以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2 施工现场应备齐所需要的检测工具,各班组应有自己的检测工 具,没有检测工具或检测工具不全者不允许施工。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技术交底中的《分项工程质量 评定表》进行自检,发现超差或不符合图纸及规范的部位应立即返工, 直至合格为止,对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4 在自检基础上,班组长应经常督促同一工序班组成员在工序施 工过程中,相互对对方施工的工序产品进行检查, 以起互相互监督的 作用。 5 经自经、互检合格后,应通知工地质检员及下道工序操作人员 进行交接检,交接检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 本制度不仅控制施工质量,同时也控制施工进度,望各工种按 自己的时间节点完成合格的工程。如违反以上内容将做出相应的处 罚。 ㈡“三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