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筑 [2011] 265 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税金组成和税率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 (总 )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 [2011]21 号)精神,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组成内容增加地方教育附加。经测 算,对 2008年颁布的天津市各专业预算基价中税金的计取税率进行调整(详见附表),自 2011 年 2月 1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税金税率调整表 .doc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 59.20 元;二类工每工日 47.20 元;三类工每工日 37.70 元。天津市建设工程税 金税率调整表 工程项目所在地 计取基数 08预算基价中税金的计取税率( %) 调整后税金的计取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