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 311-2013 1.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1基坑环境调查报告。 1.2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施工图。 1.3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4基坑安全监测方案。 2. 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必须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 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有关 规定通过专家论证; 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 应进行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的专家评 审。 3. 对涉及方案选型等重大设计修改的基坑工程,应重新组织评审和论证。 4. 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前进行基坑开挖时,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破)裂面范围内 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 临近建筑物地基承载力、 变形、稳定性和 基坑稳定性验算。 5. 基坑工程应实施信息施工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施工准备阶段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