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殿安 (施工方) 检查结论意见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经过自 检自查,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 定,已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本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同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本报告真实,完整,未发现有合同违约行为, 该工程经验核达到设计要求,符合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一、基 本 情 况 工程名称 九如溪谷 1.3 期 26#楼 工 程 地址 沈北新区蒲河新城人和街 工程地址 沈北新区蒲河新城人和街 联系电话 88087188 施工单位 葫芦岛东北金城建设有限公 司 承包形式 工程总承包 建筑面积 409.9(m2) 地上总高 7.812m 结构形式 砖混 层 数 地上 2 层 地下 层 合同约定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