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使水旱灾害处于 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 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证经济社会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 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 大坝管理条例》以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 《江西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办法》《江西省抗旱条例》 《江西省河道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九江市防汛抗 旱应急预案》《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以及《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 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