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启动验收 水电站 (泵站 )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 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 (工作组 )应有所 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 (末 )台机组启动验收。 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首 (末 )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 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 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 2. 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
2008年8月20日,黄河康扬水电站通过水电水利规划总院组织正常蓄水位验收。康扬水电站位于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的黄河干流上,是黄河龙羊峡至刘家峡河段的第7座水电站。电站总装机28.35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9.92亿千瓦时,安装7台灯泡贯流式机组。建设单位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电站2003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0月主河床截流,2007年5月通过初期蓄水验收,首台机组并网发电。截至目前,康扬电站已有6台机组并网发电,最后一台机组预计今年9月底并网。届时黄河上游龙羊峡、尼那、李家峡、直岗拉卡、康扬、公伯峡、苏只等7座建成电站总装机将达到520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200亿千瓦时,黄河上游水电基地作用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