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南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系统的通知 商务区各楼宇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 南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运行,设施设备 管理力量、运行机制等方面已基本筹备到位。经研究,决定自 2012年4 月1日起,启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系统,实行记时收费。具体 规定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按(鄞价【 2011】114号文件)核定的收费 标准实施收费停车。即:停放 1小时(含)不收费; 5小时以内(含免 费1小时),每辆每次 3元;10小时(含)以内(含免费 1小时),每辆每 次5元;连续停车时间超过 10小时以上 24小时内收费 10元。收取停车费 用后请车主主动向车辆收费员索取发票。 二、商务区内的各楼宇业主、正式从业人员可以向楼宇物业登记 要求购买公共停车场包月卡或包年卡(一般半年起包,最长不超过一 年),由楼宇物业统一向管委会综合物业科提出申请, 经核准后向绿城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及校内商户车主: 我校将于 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停车收费工作。现 就校内车辆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车辆收费标准 1、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停车证免收停车费(限 每人一台),没有停车证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 费。 2 、校内独立经营单位(包括校内食堂、施工单位、商 户等)车辆请于 2014年9月1日前到保卫处缴费办理停车月 卡,停车场月卡按 200元 /月进行收费,逾期未办理的车辆按 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外来临时停放车辆一律按照学校停车场收费标准按 时收费。 4、校内未提交办理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停车证或新购 车辆的车主,请在 8月20日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前往保卫处进行资格登记审核(相关表格学校内网及保卫 处网站均可下载) 。 5、自 2014年9月1日零时起正式开始计时收费。 6、请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