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行灯 概要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 灯。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 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 50 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 船外,船舶长度小于 12 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 合灯一盏, 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 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 下列船舶在航时,除 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 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 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在航的船队 1、拖轮除显示舷灯,尾灯外,还应当按拖带形式显示; (1)吊拖或者吊拖右灯推船舶时,显示白光桅灯
内部管理系列 编号: FS-ZD-04020 第1页 / 共1页 行灯和行灯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for running lights and running lamp transformers 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员工的管理工作有 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此制定。 1、使用行灯, 必须保证绝缘良好。 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以防漏电。 2、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安全电压 (小于 50伏 ),使用前要 仔细检查,防止误插入 220伏电源。 3、对于金属容器内或潮湿触电危险较大的环境, 应使用 24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4、行灯灯泡部分必须装设网罩, 手柄不得破裂, 电线中 间应无接头。插头、插座应完好。 5、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不应有裸露部分。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