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 法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 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 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平市延平区城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南平市延平区城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及居民在日常生活 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废物, 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视为城市生活垃 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建筑垃圾和其他危险废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
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 法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 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 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平市延平区城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南平市延平区城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及居民在日常生活 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废物, 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视为城市生活垃 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建筑垃圾和其他危险废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