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与原标准比较 【摘要】阐述了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原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把新标准与原标 准相比较并作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噪声;标准;比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 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8年 8月 19日,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以代替《工业 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12349—90)。自 2008年 10月 1日起实施。 1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1 原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能满足新形势需要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 量方法》(GB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348—2008 代替 GB 12348-90,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at bounda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 发布 2008-10-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目 次 前 言 .................................................................. ........... II 1. 适用范 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