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告知性 备案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备案工作),依据《深圳经济特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规定的备案类建设项目以及按照其他 规定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性备案建设项目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 备案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 第四条 实行备案项目核查和抽查制度,加强备案类建 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第五条 深圳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 门)统筹指导全市备案工作,负责跨区建设项目的备案、核 查和抽查工作;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部 门)负责各辖区建设项目的备案、核查和抽查工作,可根据 工作需要依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上海建设项目评价招标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上海建设项目评价招标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上海建设项目评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