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立项批文中指定招标方式: □指定 □未指定 报建编号: 建设工程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单位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联 系 人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批 准 文 号 注 册 资 金 万元 立 项 文 件 批 准 机 关 批 准 日 期 立 项 级 别 □国务院 (各部委 ) □市 □区(县) □国资委下属企业 □其他 建 设 性 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技术改造 □其他 总 投 资 额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万元 建设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面积 m 2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构 成 资金来源 比例( %) 资金来源 比例( %) 国有资金投资 外商或港澳台投资 国家融资 私 (民 )营投资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 自有资金 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其他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性质 □政府财政预算 (授权 )单位 □国有事业单位 □国有企
BSZN-0725-2011/00 上海市建设工程 报 建 办事指南 (草案) ×××× -×× -××发布 ×××× -×× -××实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布 发布机构标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包 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 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本指南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 装工程、装修工程。 二、办理依据 1、《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3、《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三、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 以 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