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请正反面打印在 同一张 A4 纸上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0180510 版) 住房公积金表 109 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姓 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婚姻状况 □已婚□单身 手机号 配偶姓名 配偶 配偶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所在单位 名称 联名卡 联名卡卡号 开户银行 租房提取 □无自有住房按每月 1500 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无需填写以下租房信息) 类型 □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 □租住公租房 租赁房屋 请按租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地址填写: 地址 租赁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月租金 元 月缴存额 元 租房支出 元 (单位 +个人) 约定提取信息(同时办理约定提取时填写) 约定提取日( )日 约定提取日范围为 每月 1 日 -31 日,如遇 2 月没 有 29-31 日的情况,系统自动调整到下一个自然日。 约定提取周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为贯彻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及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 《关于加强和改进 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健全服务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方便缴 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提升本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制定本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 缴存 第一章 账户设立、变更与注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申请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IC 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附件一)。 办理流程: 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