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 welcome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3.3.1(强)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 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 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 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 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 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 施。 3.3.5 (强)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 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 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