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木、原条、杉原条、锯材计算公式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 《杉原条材积表》、 GB449-84《锯材材积表》的规定: 一、对 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 、GB4814-84《原木材积表》 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 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2 ÷10000 式中: V——材积 (m3); L—— 检尺长 (m); D—— 检尺径 (cm)。(2)检尺径自 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 - l)2(D - 10)]2 ÷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 GB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 量。( 4)检尺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