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锦双膛石灰窑复产改造及维修方案 一、双膛石灰窑基本情况: 该双膛窑石灰窑 2006年开始设计, 07年底投产,因原设计上存在许多 不合理之处,美锦公司投产后没有正常生产过。后来美锦公司将该窑外包 给当地私人经营,承包人将该窑的烧嘴位置下移改造后在试生产时因外部 原因而停产。 我厂石灰钢渣组通过现场实际考察,认为该石灰窑设计时将麦尔兹石 灰窑和普通气烧竖窑相结合进行设计,用气烧竖窑的周边式烧嘴代替了麦 尔兹窑的顶部喷枪,设计存在先天性不足。并且存在有效高度不够,难以 保证石灰生产过程中的预热、煅烧要求,且部分设备存在选型不当的问题。 该窑炉顶烟气除尘系统采用的是布袋除尘器,在试车生产时该除尘器被烧 损现已拆除弃用,烟气通过引风机直接排入大气,不但热能没有得到充分 利用,更重要的是环保达不到要求,所以要使该石灰窑达到复产的目的, 我们认为必须对其进行较大的工艺和设备改造。 二、改造方案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 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 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会计年度、 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 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 要求,履行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