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 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规划引领, 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 整体更新的要求, 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 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 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 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 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 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 2 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