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创业园的规则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促进科技效果转化, 加强技术创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用于重点扶持守业园企业的项目启动。 第二条市高层次人才守业园 (以下称创业园) 由市人民政府主 办。 从事新产品研发, 鼓励和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进入守业园领办、 兴办企业。实施科技效果转化, 进行高新技术研究、 技术交流合作、 中介服务及经济贸易等活动。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进入守业园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及其兴办 的研究型、开发型和生产型高科技高技术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以组织、人事、财政、发展改革、科技、金融、税 务、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高层次人才守业园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称领导小组)作为守业园的领导、决策、协调机构。承载单 位为经济开发区守业服务中心, 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履行下列 职责: ㈠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身份认定和入园项目的初审; ㈡负责守业园的政策制定; 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