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成本核算基本原则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核算,以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核算对象 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 致。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 集“三同步”的原则。 二、项目成本核算内容 (一)项目预算成本核算 项目预算成本的确定以经营(生产)部门下达的该项目工程责任目标 成本为准计算。 月份应按单位工程施工形象进度统计出与责任目标成本相对应的施工 工程进度表,并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 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的构成,为项目成本核算 提供依据。 施工项目工程竣工应按责任目标成本进行一次性调整,按照责任目标 成本确定成本核算金额,减除以前月份(年度)已考核部分后确认本 期应考核金额。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应与项目责任目标成本和公司 (分 公司)留成部分之和相一致。 项目设置预算成本台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