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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3
041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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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 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2) 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3)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4) 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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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山东省水利工程局 临沂市苍山县小岭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3年11月8日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⑴ 施工照明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 220V。 ②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 不应大于 36V。 ③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 24V。 ④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 应大于 12V。 ⑤行灯电压不应大于 36V。 ⑵现场的照明线路, 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 并配有漏电保护 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 (零)保护。 ⑶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⑷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 ⑸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⑹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 (零),灯具距地高度不 得低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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