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经 济效益,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章可循违者必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罚则: 1、 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罚款个人 10 元,罚款班组长 50 元,且产生的后果由该班组长负责。 2、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和系好帽带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使用不合格安全帽每顶罚款 20 元。 3、 无安全防护措施的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 品的每条罚款 50 元。 4、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违者罚款 20元。 5、 进入工地穿“三鞋”(高跟鞋、拖鞋、硬底鞋)的罚款 20 元。 6、 饮酒后上班、酗酒、追逐、嘻闹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