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住宅工程及与之相类似的一般民用建筑中的石膏空心条 板隔墙工程。不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等湿度较大的房间。 2.1 材料及工具: 2.1.1 增强石膏空心条板: 增强石膏空心条板有标准板、 门框板、窗框板、 门上板、窗上板、窗下板及异形板。标准板用于一般隔墙。其他的板按工程设计 确定的规格进行加工。 2.1.1.1 规格:增强石膏空心条板的规格按普通住宅用的板和公用建筑用 的板区分。 普通住宅用的板规格为: 长(L) 2400 ~3000mm 宽(B) 590 ~595mm 厚(H) 60 、90mm 公用建筑用的板规格为: 长(L) 2400 ~3900mm 宽(B) 590 ~590mm 厚(H) 90mm 2.1.1.2 技术要求:面密度≤ 55kg/m2 抗弯荷载≥ 1.8G(G为板材的重量,单位 N)